莆田荔城“一站”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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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的老黄夫妇饱受丧子之痛。此案经过荔城区人民法院交通法庭的快速审理,不仅断明是非责任,受害人家属还从保险公司申领到了赔偿款。日前,夫妇俩特意起了个大早,赶到交通法庭,向承办法官当面致谢:“不到7天就拿到赔偿款,你们是实实在在为咱老百姓办好事!”

荔城法院交通法庭庭长田毅欣告诉记者,由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涉及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多方主体、多个步骤,如果按照传统的处理方式,本案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审结。为了尽力安抚老黄夫妇的家庭创伤,该庭立即启动了“一站式”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化解机制。一方面引导当事人与派驻在该中心的保险理赔员联系,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并提交保险公司审核;另一方面与交警紧密配合,查看事故鉴定报告,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的调解方法,敦促肇事方、保险公司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最终,在田毅欣连续七天六夜的奔波下,当事人以57万元的赔偿数额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荔城区位于莆田市中心城区,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纵横交错,各类交通事故多发。仅2012年,诉至该院的交通事故案件就有1134件。荔城法院经过调查研究,于2011年9月设立道路交通法庭,对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多元化解、一站式服务。

在荔城法院交通法庭,记者看到墙上公布的交通事故纠纷化解“路线图”,向当事人释明诉讼和调解的相关程序,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证据搜集的注意事项。在诉讼阶段,法庭尽可能地简化诉讼程序,做到就地立案、现场立案。对于简单、符合立案条件的,承诺在1小时内立案。此外,还引入医疗、保险、鉴定、法律援助等机构,为当事人提供办理保险理赔、司法鉴定、物价评估的一站式服务,从而减少了当事人往返各种机构的路途奔波。

今年以来,荔城法院交通法庭还尝试创新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对双方都有意愿调解的,由法庭提供一个折中的调解方案,如当事人7日后无异议的,双方即可签订调解协议。为最大限度化解事故纠纷、方便群众,该庭法官采取全天候调解工作方式,向当事人开通24小时值班便民热线。只要一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可以随时拨打热线,联系办案法官。该院交通法庭自成立以来,共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1954件,其中调解1668件,撤诉217件,审结的案件99%履行到位,没有因诉讼或者执行案件发生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群体性及突发性事件。

“荔城法院交通法庭切实为民解忧,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一做法值得肯定。”荔城区委政法委书记谢燕武在视察该庭时称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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