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荔获评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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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名单正式公布。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获评“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副庭长翟树全获提名奖。

  为大力推动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出一批传承中华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模范,自2007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 办等单位每两年评选一届全国道德模范。今年9月19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做出《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授予张丽莉等54名同志第 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王凤进等265名同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全国诚实守信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孝老爱亲模范”5类。詹红荔被表彰为“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彰显了其忠诚尽责、爱民为民、公正廉洁、开拓创新、情铸和谐的精神。

  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詹红荔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立足基层少年审判工作,总结摸索出了“三 三九不工作法”等工作模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个共产党员,无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 旁贷”的庄重承诺。她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2012年,詹红荔光荣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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