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关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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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新岚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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