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法院取消和调整部分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职位及计划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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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福建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现将我省法院取消和调整部分招聘职位及计划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个职位经审核无人通过,取消开考,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4人,具体职位为:连江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2、福州铁路运输法院聘用制书记员2、德化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2,详见附件1。

二、1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不足3人,不予开考,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1人,具体职位为: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2,详见附件2。

    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上述已取消开考或不予开考的职位不再接受考生改报。具体改报事宜,由招聘法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应于2021年5月18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16个职位报考比例虽不足1:3,但报名人数超过3人,实行开考,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数,共减少招聘计划数25人,详见附件3。

四、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法院报考人数及职位招聘计划数,我们对部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计划数,调整到本院其他能够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共增加7个职位的招聘计划数11人。以下法院招聘计划数均为职位2调整到职位1,具体调整计划数如下: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1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5人、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1人、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1人、德化县人民法院1人、晋江市人民法院1人、南安市人民法院1人,以上法院调整后的职位表详见附件4。

 

附件:1.取消开考的3个职位

2.不予开考的1个职位

3.等比例缩减招聘计划数的16个职位

 4.增加招聘计划数的7个职位

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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