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热议法院工作报告(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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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补充审判力量

省人大代表、福建春伦茶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天龙

 

近年来,法院审判质量逐年提高,干警的素质逐年提高。尤其体现在:一是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二是建立了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法院与银行、工商、国土、住建、公安、边防等部门的“点对点”网络查控,有效破解了长期困扰法院的“执行难”问题;三是各法院逐步建立了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进一步提升了司法管理水平,为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各级法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建议:一是适时补充审判力量,建立多元化解决机制,逐步增加从事审判、执行工作人员的数量。二是设定统一的财产保全责令提供担保的规范,对财产保全的担保应采宜松不宜紧之策,并鼓励当事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明确应当提供担保的范围,明确允许提供担保的方式,并且设定可供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的种类,对于以交付保证金方式的担保应设定适当和统一的比例。

 

切实做到阳光司法

省人大代表、永泰县公安局赤锡派出所所长郑伯武

 

当前随着法制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司法工作,群众的法制意识也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群众希望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也是深有感触。法院的案件受理量在逐年增加,工作压力大,在编制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你们呕心沥血、兢兢业业的工作,为维护法律尊严而殚精竭虑地奉献。为此,希望人民法院要切实做到阳光司法,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公正、公开的运作,加大透明度,最大程度地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多渠道解决群众纠纷

省人大代表、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电业局(仓山客服网点)专责师陈展弘

 

法院2014年做了大量工作,很扎实。建议:一是建议扩大司法救助金的使用范围。念斌案也要追责。二是要建立多方的协调执行机制。建立起由党委领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执行机制,使执行更有效率。三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拆迁、食品安全等涉及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案件审理工作。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了解,尊重法律,相信法律,自觉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法院工作要更好服务中心服务大局

省人大代表、永泰县同安镇翥林场场长卢玉胜

 

法院报告非常务实,有成效。法院的很多工作很人性化。建议:一是当前经济下行,经济案件剧增。希望法院研究探讨怎么做好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从而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二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要探讨解决办法,在提高案件审判质效的同时,对法官更多人性化的管理和关怀,从而使法官有更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更好的精神面貌。三是无罪推定是法制的进步,念斌案有标杆的作用,福建法院做得很好。

 

切实解决“三难”问题

省人大代表、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乐天泉社区党委书记、主任邱咏瀚

 

当选代表后对法院工作更了解和理解了。省法院经常事无巨细向代表通报工作,感觉法院工作细致,接地气。听了报告,很好,方向准,理念新,工作实,队伍建设和四风建设做得很好。建议:一是法官的司法为民理念要更深入。鼓楼区在做律师进社区。求助居民多了,但在说到和法院沟通的时候,觉得基层法院“三难”问题还是依然存在,总觉得见法官胆战心惊,希望能感受到法官的关心、知心。二是要在宪法法律框架下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开展好司法改革等一系列工作。

 

加强调解与宣传工作

省人大代表、中共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党工委书记何玲

 

司法品牌和信息化建设都开展得很好,报告提的都是我们的关注点。建议:一是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探讨更多具体的工作衔接方法,比如拆迁的立案登记问题、拆违的快审快结问题等等。二是要善于做调解工作,学习黄志丽,想方设法化解矛盾。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尽量用简易程序尽快结案,减轻当事人诉累。三是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当前一些刻意规避法律、钻法律空子的行为要在打击的同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让百姓真正懂法、尊法、守法。

 

期待精英法官成为整个社会的偶像

省人大代表、福州日报专副刊部主任金麦子

 

从多次参加省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调研,从平时法院的各类新闻报道、每一期的工作情况简报等各类材料中,从与法院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中,我感受到,我省、我市两级法院的工作,是扎实有力的,也是富有效率的。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中,积极作为,稳步前行。在打造现代化法院、在运用互联网、新兴科技技术推进阳光司法、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上,取得了让人眼前一亮的成效,不少创新模式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

同时,我们也看到,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权威、司法的公信力,还是有很多的质疑,特别是一些因为复杂的历史原因造成的冤错案,通过现在的互联网传播,迅速产生巨大的影响,人们在看到司法进步的同时,也对司法体制产生了很多疑问。人们期待着诚恳的、实事求是的、法理清晰的权威专业的回答。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议,司法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阳光司法将逐步实现,通过各级法院的不懈努力,相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可能实现的目标。

另外,我希望看到我们法院系统推出更多的优秀法官典型,能成为整个社会的偶像。他们有成为经典的案例判决,有让整个社会传颂的经典判词。借助互联网的传播优势,民众从他们审理的案例中,看到他们的专业水平令人肃然起敬,而不是以兢兢业业的勤奋(办案数量大,难度却不高)、耐心细致(以情感人,但法律思维上未必出类拔萃)等等这些与其他行业的劳模相似的标准来评判。当然,这些优点也是优秀法官必不可少的,只是对社会而言,只有强烈地突出法官专业素质的典型,对于在全社会树立法律的权威,具有更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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