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建高院新聘12名涉台案件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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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福建省高级法院举行仪式,聘任包括5名台胞在内的12名涉台案件调解员,聘期2年。

       福建省高级法院院长马新岚表示,今后,涉台案件调解员的职责范围将扩大,由原来只调解涉台民商事案件拓展到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等类型案件,构建涉台案件全面、全程、全员调解机制。

       福建与台湾人员往来密切,福建法院涉台案件数量大、类型多、涉及面广。2010年至今,福建各级法院一审审结各类涉台案件1.1万余件,占大陆法院该类案件总数的近50%。

       马新岚说,近年来,福建各级法院先后聘任了139名台胞担任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3700多件。
       涉台案件调解员、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曾钦照说:“两岸法律政策方面存在差异,不少台胞由于认知上存在误差导致权益受到损害,台胞参与大陆司法活动,有助于学习、了解大陆法律政策,加强沟通,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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