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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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徐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偿还借款17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王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处以罚款。后因王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5年11月,法院在审理王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时,发现其使用其母亲支付宝账户收取诈骗款项,可能涉及隐匿财产行为。获知财产线索后,法院通过调取账户流水查明,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期间,王某母亲支付宝账户存在多笔消费记录,主要用于抖音直播打赏、购买高端电子设备、租赁汽车等。法院随即通过“打击拒执犯罪联动协作中心”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公检法三家依托该机制,围绕限制消费令送达凭证、罚款决定书、财产查询反馈结果及未执结案件清单等材料,协同梳理、固定证据。2025年12月26日,王某因犯诈骗罪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其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部分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专家点评

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彭春莲

本案中,被执行人王某在已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情况下,为规避执行、隐匿财产,转而利用他人账户进行直播打赏、购买高端电子设备等消费行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同时表明,诸如网络直播打赏等新型消费形态产生的记录,亦可作为认定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构成拒执犯罪的关键证据。丰泽法院依托“打击拒执犯罪联动协作中心”,实现了公检法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序衔接与证据协作,为刑事立案与侦查提供了清晰指引和扎实的证据支持。从线索发现到判决作出,全程仅用时28天,有效提升了打击拒执犯罪的精准性与办案效率,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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