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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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福建高院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结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党的建设工作小组会议精神,对学习教育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福建高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紧扣目标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一体推进学查改,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全院党员干警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党性锤炼、作风洗礼。学习教育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学习教育有时限,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永远在路上。下一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经常性开展政绩观教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要持续抓理论武装,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政绩观教育机制,重点抓好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干警始终以正确政绩观担当作为、履职尽责。要把司法理念大调研大讨论作为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拓展延伸,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作为检验标尺,落实到具体案件办理中。

要常态查突出问题,很多问题表面看是质效问题、管理问题,往深了说是理念的问题、政绩观的偏差。要常抓不懈、滴水穿石,“没完没了”抓整改落实,把各类监督中查摆的问题统筹结合起来,认真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要从严立制度规矩,针对薄弱环节、漏洞盲区,尽快建章立制,推动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加强已有制度的执行落地,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严格管理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落实好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健全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

要实干促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学用结合,更加自觉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实“如我在诉”“定分更重止争”等要求,抓牢主责主业,做优做强特色审判品牌,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引导广大干警以实实在在的司法成效,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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