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法院“从优待警”推动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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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闽侯法院刑事庭、少年庭、法警大队分别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优秀警队”称号。一是关注干警日常生活,节假日为困难、患重病干警、离退休老干部送去慰问金7.3万元,彰显人文关怀。二是关心干警职级待遇,主动与县委和组织部门沟通协调,交流提任3名院领导,解决2名干警科级待遇。三是关爱干警身心健康。建立健康档案,为全院干警和聘用人员办理医疗保险缴费65万元,邀请大学教授作心理辅导讲座2场。四是丰富干警文体生活,设立图书阅览室,购置健身器材20余件,举办“庆元宵”等联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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