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等人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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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自2018年起,被告人李某组织被告人廖某、林某等人在缅甸联邦共和国南邓特区,为获取高额利润,将承租的五间店面及胶林宾馆改造成集诈骗工作室、通讯网络连接、安保食宿为一体的专门诈骗作案窝点,高价转租给多个诈骗团伙实施针对境内居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同时,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成立洗钱团队,利用虚拟币平台为南邓特区的诈骗团队转移诈骗所得及其收益;针对境内公民实施“微交易”投资理财诈骗行为;担任赌球网站代理股东,组织赌博活动,接受投注;其间,李某还帮助廖某等人开设赌博代理、会员账号进行赌博活动。自2021年6月14日至29日,涉案赌博网站内的有效投注金额为2.47亿元。2018年以来,李某等人未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先后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通过乘坐飞机、汽车、动车等方式偷越国境数十次。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某及其同伙为犯罪集团,构成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开设赌场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专家点评

厦门大学教授

李兰英

本案被告人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一批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主犯。他们在境外搭建集诈骗、黑灰产业、食宿等为一体的诈骗窝点,招揽、组建诈骗、洗钱等团伙针对境内外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恶劣影响,必须依法严惩。本案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审慎认定诈骗金额,使数额特别巨大得以量化呈现;深化“打财断血”,各被告人罚金、退赃退赔基本到位,有效斩断犯罪经济命脉。该案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是运用刑事制裁手段从严惩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也是追赃挽损和“打财断血”摧毁犯罪经济命脉的成功范例。该案彰显了人民法院持续释放依法查处、从严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强烈信号及最大程度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瓦解犯罪产业链、斩断经济命脉、剥夺不法收益的坚定决心,对于有效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综合治理成效具有积极的个案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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