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法[2019]239号),我省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现拟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等7个单位和兰子君等7名个人作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情况反映受理部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教育处

联系电话:0591—87087756


    附件: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名单

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名单.docx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12月9日




上一篇 福建依法严惩269名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 下一篇 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亮点举措揭晓

福建法院网上预约取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 邮编:350003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闽ICP备13014295号-1 本站支持IPv6网络
法院业务咨询:(0591)12368 软件使用咨询:0591-88053333
中文域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