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福建高院 新聘12名涉台案件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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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涉台案件调解员聘书颁发仪式,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厦门台商协会名誉会长曾钦照等5位在闽投资兴业的台商,7位我省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受聘为福建高院涉台案件调解员。

福建是台湾同胞主要的祖籍地,是台商投资的聚集地。台胞在闽投资兴业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类民、商事纠纷,2010年以来,福建办结各类一审涉台案件11080件,占全国法院的49.73%;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11739件,占全国法院的37.69%。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表示,吸纳有影响力的台胞个人为涉台案件调解员,可借助与涉诉台胞的“同乡之情、同业之谊”,增进涉诉台胞对法院审判的信赖,促使当事人之间协商调解,更好地解决纠纷。  (之光 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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