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工作举措 层层传导压力
福建法院打响破解“执行难”攻坚战
发布时间: 2016/5/27 10:01:00
为实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工作纲要,要求全省法院全面推进执行体制、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建立健全信息化执行查控体系、执行管理体系、执行指挥体系及执行信用惩戒体系,不断完善执行规范体系及各种配套措施,以非常之势、非常之举、非常之心、非常之力,集中兵力火力,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福建法院将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执行难”专项治理,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进程,畅通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发现渠道,基本改变“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模式,真正破解查人找物传统执行难题。为此,全省法院将积极推进建设“福建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平台升级版,采用“数据集中存储、应用集中部署”的模式,进一步优化和提升“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继续做好与辖区内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以及福州、厦门两地外资银行的对接,拓展被执行财产上线网络查询、查封功能,全面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同时进一步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
在破解“执行难”的攻坚战中,福建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新体制,推进包括实现执行权和审判权科学合理分离、执行工作统一管理以及探索中、基层法院执行机构设置等多项机制改革,努力让改革成果更多惠及执行当事人。针对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树立互联网思维,通过推行网络司法评估管理,完善网络司法拍卖,加大被执行财产的处置力度,及时有效兑现债权人权益。
福建高院还要求各级法院强化对执行程序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调研,及时办理代表委员意见,接受监督;对具有重大影响以及群体性、敏感性的执行案件,通过邀请检察机关到场监督,改善执行环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将坚持群众参与与执行公开相结合,以12368短信、面对面告知等方式公开执行全过程,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
为确保破解“执行难”工作取得实效,福建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建立完善通报、约谈、督导、联动、问责、评比、激励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