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库拟入库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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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广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 助力打造美丽中国示范省的意见》(闽高法〔2023〕16号)要求,经个人报名、有关单位推荐并按相关程序审核、遴选,确定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技术调查官库拟入库人选共计105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21日-6月28日,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向我院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91-87087499


附件: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库拟入库人选名单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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