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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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6号),省人社厅、省法院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全国双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省推荐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教育处

传真号码:0591-87087775

通讯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与任免处

传真号码:0591-87821785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8号楼527室

 

福建省推荐评选全国模范法院和

                               全国模范法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模范法院推荐对象(1个)

建宁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模范法官推荐对象(2名)

张得意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局(庭)长      

黄东标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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