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候选对象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组织推荐“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通知》(法明传〔2022〕571号),省法院认真组织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程序规定,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好中选优、优中选优的方式进行推荐,通过资格审查、量化评分、征求各地纪检监察部门、政法委书面意见等程序,并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同意,拟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量化评分排名前8位的法院作为考察公示对象,依次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安市人民法院、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晋江市人民法院、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仙游县人民法院、罗源县人民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87087771、87087805。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10月31日

上一篇 福建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强调 法院领导干部要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走前头、作表率、树标杆 下一篇 金银墙再次深入支部领学督学党的二十大精神

福建法院网上预约取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 邮编:350003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闽ICP备13014295号-1 本站支持IPv6网络
法院业务咨询:(0591)12368 软件使用咨询:0591-88053333
中文域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