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闻网:福建高院与三高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作者: 记者:王榕春 来源: 福建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4/4/18 17:31:00
1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三所高校在福州举行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签订和揭牌仪式。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和华侨大学党委书记关一凡、福州大学党委书记陈永正、福建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黄汉升等共同出席仪式。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介绍,作为三所高校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通过为高等院校法学教学研究提供案例支持、参与法学教育研究、接收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安排学生观摩庭审、指派优秀法官参与指导开展模拟法庭、共建法治宣传和法律志愿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支持三所高校开展法学实践教学。三所高校也将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培养高层次的法官人才在法学理论研究、联合攻关调研、专家咨询论证、学术研究交流等方面提供支持。
马新岚表示,人民法院与高等院校共同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加强与高等院校之间的良性互动合作,是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要求、参与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加快建设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举措,对于人民法院更新法官法学理论知识结构、提升法律业务素养、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实现与高校资源共享共用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近年来,福建高院积极搭建各级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之间的互动交流平台,创新双向交流模式,完善双向交流机制,通过共同建立教育培养基地、互派人员讲学授课、共同开展专题调研等合作方式,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高等院校优势,促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紧密结合,推动高等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相互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