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福建办结台湾被害人财产返还司法互助案

至今已办理涉台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案件127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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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法院顺利完成了一起被害人财产返还司法互助案件,向1名台湾地区被害人返还财产共计人民币8264元。据了解,这是2009年两岸签署司法互助协议以来,两岸按照协议确定的罪赃移交司法互助途径完成的被害人财产返还司法互助案件,也是福建省的首例此类案件。

该案系一起电信诈骗案。经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漳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0月至2012年7月间,被告人陈艺真、张倩琳等受他人雇用,分别冒充台湾单身女子,通过拨打网络虚拟电话,骗取台湾地区男子的信任,假装与之谈恋爱,套取被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然后再由被告人李斌将骗取的个人信息交由台湾地区老板实施下一步诈骗行为,进而骗取被害人钱财。上述被告人总计先后拨打诈骗电话2182人次,其中诈骗既遂本案被害人李某人民币8264元(折合新台币40000元)。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涉案被告人刑罚的同时,责令被告人以各自参与额为限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所得。

      据统计,自2009年6月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生效至今年一季度,福建法院共办理涉台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案件12717件,约占大陆法院的40%,有效保障了两岸人民的相关诉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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