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福建审结涉众经济犯罪70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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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3年至2014年3月,福建法院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806件,审结701件,生效判决1071人,涉案总金额达63亿余元,通过审判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亿多元。
  据介绍,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涉及面广,涉及商业经营、医疗保健、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多个行业。犯罪手段隐蔽,作案方式趋向有组织化。有的以合法公司为掩护进行非法活动,有的依托互联网、公共服务器、银行卡等载体,以空间、理念等虚拟概念,以及返还广告费等名目实施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证据收集和司法认定难度增大,此类犯罪涉案范围多为跨省甚至跨境跨国,犯罪行为人往往故意隐匿、销毁会计账簿等,给案件取证和司法认定带来较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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