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法治在线:闽高院林业审判庭更名 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昨日,省高院正式将林业审判庭更名为生态环境审判庭。来自环保、海洋、农业、矿产等领域的12名学者被聘为生态环境 审判技术咨询专家。
  据了解,近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生态省建设大局,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 保护力度,创新完善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司法服务领域,发挥审判职能 作用。早在1982年,我省法院就率先成立了覆盖三级法院的林业审判庭,并在长期实践 中不断发展完善。2009年7月,柘荣县法院在全国率先以林业审判庭为基础成立生态环 境审判庭,积极推进林业审判向生态环境审判职能转变。此后,漳州、龙岩、三明、南 平、泉州等地法院陆续成立了专门的生态环境审判机构。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生态庭50 个(其中高级法院1个,中级法院7个,基层法院42个),专门合议庭15个,生态审判人 员285人,集中审理涉及森林、矿产、水土资源和大气、土地、水资源污染等与生态紧 密联系的各类案件,为生态省建设筑牢法治屏障。
  5年来,我省各级法院共审结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7511件,判处罪犯8932人;审结涉 生态环境民事纠纷5038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976件,调撤率39.2%;审结涉生态环境 行政案件1179件。
  与此同时,全省各地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将单纯的林业林权保护拓展到全面的生态环境 保护,从“坐堂问案”的释法析理拓展到诉前判后的源头治理,从对毁林排污的打击惩 治拓展到对青山绿水的修复培元,创新形成“复植补种”、公益诉讼和专家咨询等机制 制度,丰富提升了生态司法保护的职能作用和发展空间。
  近5年来,全省法院发出“补植令”、“监管令”等500余份,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 、管护林木6万余亩。省高院先后制定下发了服务保障生态省建设、涉林纠纷“大调解 ”机制、生态修复司法机制等10多份指导性文件,从依法履职、创新机制、拓展职能等 方面谋划和推进生态司法保护工作。
上一篇 新华网:福建高级法院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 打造司法领域的福建样本 下一篇 福建新闻网:福建全面启动网络司法拍卖

福建法院网上预约取号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 邮编:350003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闽ICP备13014295号-1 本站支持IPv6网络
法院业务咨询:(0591)12368 软件使用咨询:0591-88053333
中文域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