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福州市首个“生态审判庭”在连江县法院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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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福州市首个“生态审判庭”在福州连江县法院举行揭牌仪式。连江法院还与该县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等单位分别签订了关于建立县域森林、海洋、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诉调对接联席工作机制的协议,并聘请了首批四名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该院生态审判特邀调解员。

连江县是全国第二大水产大县和全国鲍鱼之乡,也是生态环保案件高发地。据统计,2010年以来连江法院共受理各类生态环保刑事、民事案件56件,受理生态非诉行政案件更是多达120多件,诉前调解生态纠纷40多件。成立后的“生态审判庭”将统一受理该院一审涉及森林、矿产、海洋、水土资源等各类生态环保案件,并实行生态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实现生态资源案件专案专审。

据介绍,连江法院在海洋渔业局的执法船上挂牌成立了“生态审判海上巡回法庭”,并选派干警入驻该巡回法庭,专职负责涉海洋生态纠纷的诉前化解、巡回办案、生态环保普法和各项司法便民工作,实现海洋生态司法服务“上船下海”。与此同时,连江法院还定期联合县海洋与渔业部门开展海洋生态法制宣传活动,有效预防涉海洋生态环境纠纷,积极遏止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

下一步,连江法院还将陆续设立生态审判“蓼沿林场办案点”、“长龙林场办案点”、“贵安巡回办案点”、“小沧巡回办案点”等,推进森林、矿产、海洋、水土等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全覆盖,构建“点面结合”保护体系,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连江筑牢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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