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企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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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台资企业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665.8万元罚款,该食品公司不服,向海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系两岸融合发展过程中因行业标准不一致导致企业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引发多方关注。

【法院审理】

海沧法院走访了解企业情况,积极推动各方调解,要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供行政机关调整处罚金额参考,最终促成行政机关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接受并主动缴交罚款。厦门市台商协会特向海沧法院赠送“服务台商、嘉惠企业”牌匾表示感谢。

【专家点评】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所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季烨

本案系海峡两岸行业标准不一致导致企业违反祖国大陆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典型案例,裁判亮点在于既维护了“舌尖上的安全”,又契合了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司法政策。案涉台资企业虽存在超范围使用防腐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但主要是因为对我国大陆地区的食品标准认识有误而沿用我国台湾地区配方,且及时采取召回等补救措施,并未造成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对其减轻处罚,体现了过罚相当原则。本案贯彻落实国家“涉台31条措施”的要求,审慎考量两岸行业标准差异这一客观因素,积极推动行政调解,避免涉案企业因过高罚款而破产,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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