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等3人诉某县人民政府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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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范某受雇于某公司,在进行井盖防坠网兜安装作业时,不幸被车辆碾压身亡。范某家属即黄某等3人申请工伤认定。历经多轮诉讼,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以事实认定不清为由撤销认定工伤决定。黄某等3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以公司为被告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

主要做法

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以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为指引,向各方当事人阐明民行交叉工伤案件中工伤认定与民事赔偿的法律逻辑、责任划分规则,帮助当事人理性认知自身权利义务,为调解奠定法理基础。同时依托省法院“1 1 1”跨域协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加强与属地法院、属地政府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公司与黄某等3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兑现,黄某等3人自愿撤回相关诉讼,一次性化解了案涉行政及民事争议。

典型意义

本案为破解民行交叉案件化解难题提供了重要借鉴。核心是抓实质破壁垒,精准穿透程序表象,聚焦核心诉求与争议实质,打破民事与行政纠纷的割裂状态,以系统思维统筹全链条争议化解,避免因机械司法导致程序空转。重点是发挥案例库指导作用,通过入库案例释法明理,让当事人直观理解法律适用规则,提升化解效率与成功率。关键是加强跨域协同,“1 1 1”跨域协同化解机制有效整合了不同机关的职能优势,破解了“单打独斗”难以化解复杂争议的困境,为化解民行交叉复杂案件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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