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等20人诉某市海洋与渔业局不履行发放补助职责系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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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金某等20人响应国家海洋渔船标准化建设号召,报废拆解旧船,建造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依法取得船舶证书,并向某市海洋与渔业局申请国家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该局口头答复称相关渔船不符合标准船型,拒绝接收申请材料。金某等20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局不履行发放补助职责行为违法,责令该局发放补助合计逾5000万元。

主要做法

本批系列案件涉及推动海洋新质生产力的大额国家财政补助,行政机关曾口头回应申请,厦门海事法院未以复议前置为由简单拒绝,在立案审查阶段即联系涉诉单位了解情况,并落实“1 1 1”协同化解机制,联合属地法院与地方政府,推动涉诉单位积极受理申请,审慎对照政策研判。同时,依托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良性互动协议,引入上级部门专业指导。多方合力推动某市海洋与渔业局受理15艘渔船的更新改造补助申请,并对确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渔船进行政策释明,高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典型意义

为系统解决渔业发展问题、推动产业现代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近年出台了一系列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针对老、旧、木质渔船和对海洋资源破坏较重的作业类型渔船带来的安全风险高、资源破坏大、产业效益低等突出问题,通过发放补助鼓励更新改造“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的标准化渔船,推动渔业转型升级。本批系列案件起诉标的总额逾5000万元。人民法院未就案办案,而是积极联合属地法院、属地政府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督促涉诉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高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推动专项补助资金尽快落地见效,以司法力量实现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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