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瑞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市凤凰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系列纠纷执行案
发布时间: 2020/7/7 15:41:00
案情简介
福建金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公司)原是福安市金瑞商业广场的业主单位,2012年开始,受到股东内部纠纷及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金瑞公司资金链断裂,提供金融借款的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工程的苏州市凤凰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公司)以及其他债权人纷纷起诉,金瑞商业广场项目就此烂尾,部分案件陆续进入执行程序。期间,金瑞公司烂尾项目经法院多次挂网拍卖,均因无人问津而流拍。
由于项目的长期烂尾,凤凰公司因无力负担拖欠的工人工资、材料款、借款陆续被下一级分包商、工程队起诉,金瑞公司及受其牵连的凤凰公司系列案件就此在福建、上海、江西、江苏等地10余家法院全面迸发,累计涉案约400余件。
2016年12月,宁德中院受省法院指定,受理了金瑞、凤凰公司系列案件。执行过程中,宁德中院充分评估案件风险,认真分析各方当事人利益诉求,经分析,发现项目之所以难以处置,与金瑞公司原报批的规划条件有关,诸多意向买受人均反映金瑞公司的规划条件不符合市场需求,需要拆除重建,而政府部门因为金瑞公司拖欠的税款、代垫款如何处置,商改住等政策不确定,让买受人对购买项目望而却步。同时,由于金瑞烂尾项目处置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凤凰公司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财产处置后的执行款项还可能涉及“二道分配”,任何一项程序处置不周延都可能导致执行案件长期拖延,陷入无尽的诉讼程序,影响社会安定稳定。为此,宁德中院积极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先后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如何推动烂尾项目的处置以及后续安置措施,最终确定采用“一执一破、公示披露”的处置方案,即:强制拍卖金瑞公司烂尾项目,引导凤凰公司破产;公示披露政府部门就涉案烂尾项目处置的意见,尤其是对商改住等买受人关注的规划事项的变更条件、手续进行提前披露,充分保障买受人合法权益,为买受人购买烂尾项目提供精准服务。2018年1月,金瑞烂尾项目经重新评估后,以2.9亿元的价格成交。
项目成交后,部分项目工人因项目烂尾后未能及时与凤凰公司进行结算,无法通过诉讼渠道追讨,多次到市政府举横幅信访,极个别不明真相的群众还采用威胁、恐吓、堵路等方式阻碍法院强制执行。为此,宁德中院一方面积极协调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出面协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引导各施工班组与凤凰公司进行对接,对多笔事实上存在但未及时结算的工程款进行结算,并通过诉讼、执行的方式纳入法律程序进行统一处理;另一方面,对各方群体加强释法宣传,告知阻碍法院执行可能造成的后果,同时,主动沟通协调福安法院成立专案组,快立、快审、快执涉金瑞、凤凰公司系列案件。通过协调努力,最终金瑞烂尾项目形成和谐执行、文明执行的良好氛围,实现零强制腾退,并顺利发放工程款7000余万。实现“一箭四雕”:地方政府收回垫款、当事人领回欠款、税务机关收回税款、城市建设重焕光彩。
综合评述
“金瑞”“凤凰”系列案件的有效处置,是宁德中院着眼服务大局、快速灵活处置烂尾资产的典型实例,特别是在金瑞烂尾项目早期规划背离市场需求无人问津,执行案款涉及“二道分配”、不同债权人利益诉求多元的背景下,通过积极对接地方党委政府,提供精准服务,主动披露买受人关注的重要信息,从而增强了买受人的信心,加快财产处置进度,顺利通过拍卖的方式处置了烂尾资产。同时,宁德中院基于案件具体实际情况,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本着最大限度解决纠纷的思路,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降低矛盾冲突的风险,并通过采取“一执一破”的处置方式,繁案就简,既保障了烂尾项目的处置效率,又最大限度兼顾了涉“金瑞”“凤凰”公司系列纠纷案件不同债权人主体的多元诉求,最终取得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