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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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实达集团前身为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996年成为全国首家在A股上市的IT企业,家用电脑销量曾在全国排名第二。2018年起,因自身经营不善和内外部环境压力,实达集团及其下属核心子公司均陷入严重债务危机,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1年12月31日前不能重整成功,将被强行退市。

2021年3月经债权人申请,福州中院同意实达集团启动预重整工作。在充分磋商的基础上,综合各方利益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方案,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一次性表决通过,有财产担保债权组通过率高达100%,普通债权组通过率高达92.41%。严格按照新证券法关于以不停牌为原则的精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重整期间不停牌持续交易。同步发布各类公告86份,风险提示19次,帮助出资人和中小投资者做出理性决策。实达集团在重整受理后第31天即成功高票通过重整计划,第35天即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2021年11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福州中院裁定受理本案,12月27日该案重整计划批准通过,重整程序终止,12月31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综合评述

福建实达重整案系全国审理时间最短、审理速度最快、执行效率最高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之一。该案的成功高效重整开创一条以市场化为依托、法治化为保障、信息化为辅助的破产重整经验之路。一是坚持市场化,寻求最优重整方案。打破路径依赖,注重把握重整实质,结合实达集团自身优势从“治本”入手,以根本上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改善盈利能力为目标,引导各利益主体在法律框架内充分博弈,最终成功引入福建省大数据公司作为产业投资人。二是坚持法治化,尊重各方意思自治。人民法院在合法合规、严格监督的基础上大胆放权,同意由实达集团现有经营团队在重整期间自行经营的方案,采用比常规公开遴选更有效率更节约成本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行寻找意向投资人模式,推动实现持续经营不间断、市场资源不丢失、业务骨干不流失的良好局面。三是坚持信息化,实现简便快捷高效。针对实达集团债权人分散在全国各地,公司资产及分支机构分布于境内境外,股东人数众多等特点,法院充分运用破产审判辅助系统功能,有效打破地域限制,提升审判效率,节约破产成本,实现重整进程的公开、透明,充分保障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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